本公司董事會由具有專業背景與經驗豐富的7位董事組成,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執行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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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本公司章程之規定,採行「候選人提名制度」,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,並遵守本公司「董事選舉辦法」及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,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,送請股東會選任之,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。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,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: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五、產業知識。
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七、領導能力。
八、決策能力。
依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三章「強化董事會職能」即擬訂有多元化方針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,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一、 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,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。
二、 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具備產業、學術及知識多樣化背景,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公司專業意見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及經營績效,且三位獨立董事成員皆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、技能及素養,
更豐富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方針,符合公司治理精神及營運發展需求。本屆董事會成員其相關管理目標及多元化落實情形分別如下:
管理目標 | 達成情形 |
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| 達成 |
獨立董事之席次至少三人,且不宜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| 達成 |
基本組成 | 多元產業經驗與專業能力 | ||||||||||||||||
姓名 | 職稱 | 性別 | 兼任本公司員工 | 年齡(歲) |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| 產業經驗 | 專業能力 | ||||||||||
66~75 | 3至9年 | 9年以上 | 金融保險 | 鋼鐵工業 | 光電科技 | 電腦周邊 | 學術研究 | 領導決策 | 經營管理 | 財務會計 | 材料科學 | 法律知識 | 風險管理 | ||||
曾永輝 | 董事長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||||||||
李智貴 | 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v | ||||||||||
黃少華 | 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||||||||
呂明孝 | 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||||||||||||
吳正慶 | 獨立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|||||||
李三保 | 獨立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|||||||||||
李慶超 | 獨立董事 | 男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 v |
本公司歷屆董事會成員均由不同專長領域之專家組成,本屆董事會由7位董事所組成,並無具員工身份之董事,外部董事共計6位,占比86%,3位獨立董事占比43% ,1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9年以下,2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9年以上,董事成員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之情事,且董事間並未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,董事會具備獨立性。
開會日期 (期別) |
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|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|
1月18日 (民國110年第一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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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5日 (民國110年第二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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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日 (民國110年第三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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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 (民國110年第四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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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 (民國110年第五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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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7日 (民國111年第一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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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7日 (民國111年第二次常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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